一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涉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参与严谨讨论,并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所提出的合法性指导意见。截至目前,街道法律顾问参与街道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审议3次,提出可操作意见3条,社区(村)法律顾问参与村居重大事项审议1次。
二是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组织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等法律工作者定期开展“法律讲堂”“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并在各社区(村)法治宣传专栏上专门设立“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版块。同时,建立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群,通过工作群及时宣传最新法律知识、法治新闻和经典案例,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目前,开展培训、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10多场次,参加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数达到1万人次。
三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普法阵地建设,规范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截至目前,洗马河街道现有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