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警情,根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黔政法〔2019〕82号)、《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接处警改革的意见》(黔公发〔2020〕6号)以及《州委平安黔东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州委平安组〔2020〕7号)、《黔东南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黔东南府办函〔2021〕52号)精神,结合188金宝慱手机 平安建设工作实际,特编制《188金宝慱手机 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二、政策依据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黔政法〔2019〕82号)、《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接处警改革的意见》(黔公发〔2020〕6号)以及《州委平安黔东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州委平安组〔2020〕7号)、《黔东南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黔东南府办函〔2021〕52号)。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完善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110报警服务平台”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数据为基础的“1+1+1+N”社会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提升创新110社会联动工作处置方式,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改善为民服务措施,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各类群众求助、投诉、咨询等事项,确保群众紧急求助事项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不断推进平安凯里建设,维护全市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组织管理
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部门)、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110社会联动工作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决策等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具体负责受理日常报警、调度指挥、综合分析、例会召集、情况通报、检查考核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意见和方案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直各单位、部门对应建立相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联络员,制定和完善联动服务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服务承诺,明确本单位在事件处置、社会抢险、救助、保障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五、工作范围
主要受理报警人在本辖区范围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需要联动成员单位紧急救助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杀人、抢劫、抢夺、盗窃、伤害等重特大刑事案件;
(二)聚众械斗、哄抢公私财物及其它聚众闹事事件;
(三)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和各类纠纷;
(四)水陆交通事故及交通严重堵塞等交通管理事件;
(五)重大疫情、重大中毒事件及危急病人需要紧急救护的事件;
(六)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爆裂的事项;
(七)建筑物在建造、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生断裂、倾斜、倒塌或者违章搭建物、广告牌、树木等发生断裂、倒塌、倾斜危及安全、影响群众生活的事项;
(八)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及其它危及人身健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九)高压电线冒火、架空线路断线、电杆倾倒、断裂的,电力设备损坏急需修复的事项;
(十)道路、桥梁等水陆交通设施或路灯、窨井盖等市政设施受损、被盗,公路、航道被占等危及群众安全、影响交通安全的;
(十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高空坠落、溺水等危及生命安全事故;
(十二)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案件的劳资、医患等各类纠纷;
(十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集贸市场、商业网点中发生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纠纷;
(十四)洪涝、地质灾害等险情或自然灾害事故,渔业案件和渔业养殖水域环境污染事故;
(十五)非法电视信号侵入、电视停播或通讯电(光)缆被盗、受损,通讯电杆倾倒、断裂等事件;
(十六)盗挖或损坏古墓、古文化遗址和偷盗买卖文物事件;
(十七)本辖区内的森林火灾及野生动物保护;
(十八)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电子游戏室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开设赌博机,网吧超时营业,露天大棚非法营业性演出,游商兜售非法书刊、音像制品;
(十九)弃婴、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需要紧急求助的;
(二十)乘客在班车或出租车上遗失贵重物品需协助查寻的;
(二十一)各类举报和投诉;
(二十二)其他需要紧急处置和提供服务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