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龙菊代表:
您提出的《允许菜农带蔬菜上公交车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办理,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公交车作为广大群众出行最基本的交通工具,主要是以运送乘客为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第31号文件《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第六条及行业规定:“一位乘客可以携带重量超过10公斤少于20公斤、体积超过0.1立方米少于0.2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少于0.5平方米、长度超过1.5米少于2米的行李物品乘车”,对于携带物品超过标准时,由驾驶员引导乘客分车乘坐或选择其它交通方式。
针对菜农携带蔬菜乘车的情况,市公交公司曾多次接到乘客反映,由于高峰期车厢内装载蔬菜过多,车厢大面积被货物占用,载客能力得不到有效的发挥,且乘客上下车极为不便,为此,市公交公司专门组织驾驶员进行培训,在高峰期出现上述情况时,每辆车可以按规定适当携带,当携带货物过多时,引导乘客分车乘坐,并作好解释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公交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若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2019年7月24日
(联系人:李胜,电话:1808552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