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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4145257 信息分类 政府公文
发布机构 188金宝慱手机 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7-20
文号 凯府发〔2022〕13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88金宝慱手机 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88金宝慱手机 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188金宝慱手机 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0日


188金宝慱手机 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

加快提升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6号)、《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2〕11号)精神,结合188金宝慱手机 实际,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21〕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等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夯实产业基础。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探索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2022-2024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4左右。

二、大力实施农民增收攻坚行动

(一)加强就业保障扶持,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1.深化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和凯里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城市的劳务协作,组织召开东西部劳务协作招聘等公共服务专项活动,通过包专车、专列、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等“点对点”有组织输出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返岗和外出就业。发挥驻佛山南海区劳务联络站作用,建立完善在外务工人员信息台账,提供就业相关服务,强化我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佛山市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技能提升,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结合我市资源培育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劳务输出,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切实提高农民工工作议价能力和工资待遇。(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

2.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自2022年起,到2025年结束,188金宝慱手机 每年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低于1万亩,每年高标准建设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同时加大推广以工代赈力度,积极引导项目施工单位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在建设合同中明确雇用农村劳动力劳动报酬要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20%以上。2022—2024年,188金宝慱手机 林业局推进完成国储林建设项目4万亩、石漠化治理3万亩、蓝莓种植2万亩。做好林业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农村劳动力劳动报酬占比提升至30%以上。(牵头市领导:林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等)

3.将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参照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设要求,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在2022—2024年期间逐年建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在投入的资金上实现逐年增加,将以工代赈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相结合,提前做好用工需求调查,围绕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需求,有组织的引导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的财政衔接资金2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等)

4.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和问题整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等规定,畅通劳动维权渠道,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按照“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总体要求,督促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及时将在建项目录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落实好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全员签订劳动合同、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实名制考勤6项制度,每年“6项制度”落实综合达标率85%以上,及时化解清欠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炉碧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市属国有企业等)。

5.严格执行全省公益性岗位待遇规定,认真落实全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适时提高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21号)要求,制定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激励细则,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评价。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积极性。2022-2024年,188金宝慱手机 选聘生态护林员680名,每名护林员的管护补助标准为10000元/年,管护补助按月发放。制定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护林员的考核管理,每月对护林员的管护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管护补助。(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等)

6.实施农村教师人员补贴政策。根据教师在各镇工作的时间长短按照每月200元、260元、320元、380元四个标准,按月随工资发放。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提高乡村医生的基本保障水平,激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落实政策保障,提高村医待遇,不断提升村医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效夯实基层医疗保健服务网底。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2号)文件要求,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府定额补助达2200元/月/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实行专项补助,每人每月417元进行补助。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分工,原则上将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给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牵头市领导:蒋云生;牵头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7.鼓励188金宝慱手机 建筑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力争年底完成0.2万人。制定《188金宝慱手机 建筑行业大力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计划方案》农村劳动力就业安排计划目标。2022年注册地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规上服务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检测企业、商混企业拟计划安排农村劳动力250人左右,市房开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拟计划安排农村劳动力150人左右。在建、续建项目拟计划安排农村劳动力600人左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企业安排农村劳动力1000人左右。(牵头市领导:吴宜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等)

8.促进有组织输出就业,进一步深化与佛山市南海区和凯里籍劳务集中城市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出机制,广泛收集适合我市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促进易地搬迁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就业。充分挖掘收集我市各行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依托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结合200亩以上坝区产业建设、林下经济发展、工(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玻璃企业等用工需求,精准引导易地搬迁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需在家照顾老人小孩就业困难的易地搬迁劳动力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确保易地搬迁劳动力家庭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镇〔街〕等)

9.大力鼓励镇(街)及村集体,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等方式,组织当地“土专家”、技术能手、农村闲置劳动力等成立“劳务合作组织”、“生产技术服务队”等,积极承接当地小型工程项目用工,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用工服务和生产服务,大力宣传推广“三社联建”发展模式,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培训提升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积极开展州级以上示范社申报认定工作,持续壮大农村经济新型经营主体队伍。2022—2024年,每年新增培育州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1家以上。(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等)

(二)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10.积极引进和推广产量高、抗性强、品种优的水稻、玉米、种薯、大豆、油菜等粮油品种;积极推广高产栽培技术,主推水稻钵体育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大豆净作和经果林套种大豆、稻油轮作、油菜(玉米)育苗移栽等技术,合理提高种植密度;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主要用于粮油类产业发展;确保粮食种植面积31万亩以上,产量10万吨以上,2022年粮食平均单产提升2%以上,达334公斤/亩以上;油菜平均产量提升3%以上,达107公斤/亩以上。2023年粮食平均单产提升1%以上,达337公斤/亩以上;油菜平均产量提升1%以上,达108公斤/亩以上。2024年粮食平均单产提升1%以上,达340公斤/亩以上;油菜平均产量提升1%以上,达109公斤/亩以上;加快推进凯里粮油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建设,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州下达的储备任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稳定增收。(牵头市领导:龙安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各镇〔街〕等)

11.实施生态特色品牌创建行动,健全销售平台。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快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品牌创建,围绕“凯里酸汤、凯里蓝莓、凯里生姜、凯里香葱、凯里平良贡米、凯里香炉山鸡、凯里小堡羊肚菌”等七大品牌产业,实施“品种选育、品质管理、品牌提升”三大行动;积极创建“林菌、林药、林蜂、林鸡”等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和打造全国食药同源中药材重要种植基地和加工贸易基地,争创建省级中药材交易中心和茶油储备中心,2022—2024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家以上,完成新增蓝莓种植7000亩,完成新增“凯里酸汤”加工企业1家,完成酸系原料种植品比试验示范2个。(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各镇〔街〕等)

12.健全农资储备机制,完善金融支农政策。加快农资配送中心和配送体系建设,完善为农服务中心和农资配送体系平台,打造农资平价门店,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主体实现农资商品配送到直营店、村级综合服务站和田间地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以“农资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在农业生产重要节点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严格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压实压紧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广有机肥、生物制剂、稻鱼(稻蛙)共生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推广,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全市化肥年度淡季储备1万吨和年供应化肥2万吨左右,组织农药供应60吨左右、种子400吨,满足全市农业生产需求。积极做好饲料生产企业服务,2022年完成饲料生产12万吨左右,农药经营规范化示范门店家创建15家;结合生产需要适度开展种子、种苗储备;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提升信贷产品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匹配性;积极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障,对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农户自筹保费实施财政兜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争取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按照政府和农户实缴保费的40%给予奖补支持,探索开展农业综合保险试点,提升农业农村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质效;全年土地出让收益35%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局等)

13.强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认真学习解读中央和省、州政策及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作,结合我市供地计划,充分考虑市场对土地需求,科学编制全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加强全市土地出让收入调度,完成本年计划出让土地项目挂牌,实现全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目标。根据2022年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比例和渠道,合理安排支农投入,确保2022年达到土地出让收益35%用于农业农村发展。重点用于村寨民居风貌整治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辣椒、西红柿产业示范点采购等产业发展项目;村活动室标准化建设等农村组织建设项目;精准扶贫挂图分板调度系统采购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待省、州出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相关考核办法后,严格按照省、州考核办法对我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进行核算,确保达到目标任务。立足财政职能,积极做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工作,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等)

14.推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菜篮子”和“米袋子”及“果盘子”基地建设。聚焦“凯里酸汤”“凯里平良贡米”“凯里蓝莓”“凯里生姜”等农业特色品牌,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推进“凯货入粤”线上线下融合;加强农业产业加工企业的引进和扶持及培育;以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及农技人员创新创业为载体,开展因产、因人施培,培育一批“职业农民”,提升产业商品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菜篮子”基地,对成功申报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经营主体给予支持;支持银田物流园建成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实现项目覆盖区进入冷库农产品损腐率下降到10%左右,2022—2024年,入驻“苗侗山珍”区域公共品牌新增10个以上,2024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5%以上;2022年新增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1个以上,新增冷库建设1个以上,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400人以上,基层农技人员培训100人以上,完成稻田养鱼10.5万亩。(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等)

15.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建立推广居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实施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转改革”为载体,以“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推、镇(街)主抓、企业主带、农民主体”的原则,推动平台公司、组织合作、普通农民转型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职业农民;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每年对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新培育的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且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500户、200户以上农民增收的经营主体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2022年起对新引进在凯里注册的招商引资企业首次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龙头企业;首次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国家原产地保护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良种场、原种场或优势种苗规模化繁育场称号的单位,对标188金宝慱手机 招商引资政策进行一次性奖励。(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各镇〔街〕等)

16.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品牌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旅游助农增收三年攻坚行动,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区。2022年,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1个;评定标准级及以上民宿客栈3家,村寨、农家乐分别评定3家。(牵头市领导:彭诗美;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等)

17.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机遇,做好产业研究、项目谋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同时加强企业落地服务,以商招商。2022—2024年,招引农业全产业链项目24个以上,编制招商项目40个以上,完成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亿元以上。(牵头市领导:林强;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18.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强化监测和政策帮扶,通过技术指导、提高复种指数、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种养殖业产量,促进脱贫人口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抓好稳岗就业,推广用好以工代赈政策,深化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强化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健全完善支持农业政策体系,及时足额发放涉农惠农补贴,残联、人社、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稳定增加脱贫群众转移性收入。盘活扶贫资产,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到户类资产盘活指导帮扶,提高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持续推动财政衔接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进一步聚焦产业发展,逐年增加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类项目的占比。2022—2024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2024年底前力争现有年人均纯收入在低保线以上1万元以下的脱贫人口收入超过1万元。(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

19.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助农增收措施。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助农增收措施,积极鼓励农民(含脱贫人口)以其自有资金、物资设备、技术或劳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资源资产,协商入股新型经营主体成为股东。强化对象监测和政策帮扶,对辖区内农户开展大排查,根据“四项收入”底数,逐年逐户分类制定增收目标和方案,完善农民参与产业建设发展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返租倒包、以工代赈等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将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余转为对经营主体的出资,并记于农民账户。加大产业投入,将财政衔接资金的60%用于发展农业产业,扩大蓝莓、茶叶、中药材、林下经济、酸系原料等优势产业规模,以奖补形式鼓励农户参与产业发展,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村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动员群众返乡创业,提高经营性收入。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每年不低于3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融合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2022年拟争取资金800万元;2023年争取资金300万元;2024年争取资金300万元。立足调整优化民贸民品企业名录,重点围绕12大农业优势产业,指导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类、生产工具类、工艺美术品类、深加工等本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为民品企业,通过贯彻落实民品贷款优惠政策支持民品企业建立产学研究基地、扶贫车间、技改升级,大力吸收劳动力就业,促进群众增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整优化民宗项目库,注重形成产业集聚,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紧扣省、州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打造,着力做好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融合发展,近三年推出3个以上特色产业村寨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为群众提供就业平台,促进群众增收。(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镇〔街〕等)

(三)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20.对涉农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清查。财政及时发放补贴。市财政按各补贴主管部门报送来的“补贴发放汇总表”与系统金额审核一致后,通知农商行及时代发。建立账户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社保卡”账户信息数据库相关维护工作,为精准审核奠定基础。加强“一卡通”代发户的监管。要求各发放补贴主管单位与农商行做好对账工作,同时要求代理银行做好辅助台账,以便及时了解各单位每一笔资金走向及发放精准情况。加强与发放主管部门、代理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每一项补贴高效、精准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群众及时享受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2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对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要求,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结合地方饮食习俗、食材供给等实际情况,小学、初中各不少于20套带量食谱,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保障天天有鸡蛋和水果,每周至少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让学生从“吃的饱”向“吃的营养、科学、均衡”转变,切实提高农村学生(儿童)的营养健康水平。(牵头市领导:将云生;牵头单位:市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22.统筹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出台《188金宝慱手机 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并按一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23.优化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方式,推广“证书直补”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通过培训提升技能,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等规定落实直补,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对劳动者初次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取得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24.加大补贴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主动申请补贴,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补助资金按规定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梳理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信息,“三类人员”首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方式到市外省内就业、省外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健全完善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定期核实机制,对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进行重点监测和精准统计,确保应统尽统。(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25.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缩小与全省的差距。强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调动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按年缴费的积极性。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按时足额发放被征地农民待遇;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序时跟进,及时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做好缴纳本年度保费人数和金额一月一调度,落实好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政府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待遇。(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26.按照要求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全面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对象排查、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根据省、州要求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按照15%-30%比例增发补助金。同时,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及时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022年188金宝慱手机 农村低保标准由4608元/年调整为5316元/年,2023年、2024年按照省、州统一安排,及时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牵头市领导:彭诗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残联、各镇〔街〕等)

27.大力实施省级“希望工程”升级版,积极向省慈善总会和州慈善总会争取项目支持,主动对接争取佛山市和杭州市公益慈善组织支持。2022年实施省慈善总会188金宝慱手机 白午街道清泉社区“益童乐园”项目和188金宝慱手机 白果井街道贵州大曲·点滴有爱“老吾老驿站”项目2022—2024年,根据州慈善总会实施“慈德圆梦”助学工程,资助学生不低于30名。(牵头市领导:蒋云生;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团市委等)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8.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以“三村工程改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改革创新、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半年有起色、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工作目标,纵深推进“企业兴村、能人回村、市民助村”工程,促进城乡要素资源深度融合;做好各类资源确权颁证、资产清查、成员界定和资产管理,加快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切实打牢“三变”改革基础;积极组织开展“租改股利益联结试点”和“家庭经营为主利益联结机制试点”申报工作,支持农民以土地、房产等资源入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农民股份合理制定最低分红标准,在保底分红基础上,每年将净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农民,并建立健全分配标准和机制。2022 年实现农村“三变”改革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等)

29.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工作,编制好村庄规划,清理可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清单,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支持将农民自愿退出后的宅基地规划用途改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纳入可入市流转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入市。将符合条件的园地、灌木林等恢复为耕地,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鼓励州内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指标需求。(牵头市领导:吴宜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镇〔街〕等)

30.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完善审批和监管机制。积极借鉴息烽县、湄潭县、金沙县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发展经验,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推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增加农民收入的经验做法,实现好、维护好农民收益权益;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住宅等“非农”“非粮”化行为。(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等)

31.加快山地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构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结合凯里农业生产特点和坝区及产业发展特性,积极引进选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组织申请中央、省级购机补贴资金,降低农民购机成本,提高农机化薄弱环节农机化率;2022—2024年,申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万元,补贴农机具1000台套,2022年农业机械化综合率达45%以上。(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等)

32.开展民宿改造提升与农村闲置校舍处置专项行动,积极申请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现代化发展基金,租赁、改造农村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等产业。2022年,新建(改建)民宿达2栋(户)(牵头市领导:彭诗美;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

33.全面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以降低经营林业风险,扶持林业生产发展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增强林农等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森林火灾等风险的能力,确保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为林农增收致富提供保障。2022—2024年,加强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确保我市森林面积投保率公益林达100%,商品林达100%。(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各镇〔街〕等)

34.加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及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将我市44.5417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每年对公益林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引进碳汇企业,开发林业碳汇资源,产生可观的林业碳汇效益,为集体及林农创收,为促进当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环境效果。推动全域申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积极探索创新碳汇金融。不断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碳票质押融资等模式。(牵头市领导:林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镇〔街〕等)

35.对扶贫项目开展摸底排查、确权登记、资产评估和移交。全面盘活闲置低效扶贫资产,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现“五权”分置。把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到村,指导和帮助农户管护好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加强对乡村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减少运营维护成本,降低脱贫人口家庭开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确保实现保值增值,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林地、“四荒”等集体资产和空房、设施等闲置资产,加快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使用权抵押融资,做大做强新型集体经济,让脱贫人口直接获得资源开发收益。(牵头市领导:龙安平;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

三、大力实施城镇居民增收行动

(一)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

36.强化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组织开展见习专场招募、供需见面会、空中双选会、直播带岗、专场招聘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机会。深入推进“雁归兴凯”“引燕归巢”工作,加强创业平台建设,落实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政策。抓好退伍军人就业工作,协调市管国有企业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前置招聘岗位,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聘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强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服务活动。2022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965人。安置就业困难人数保持稳定。每年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37.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工会百人以上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保持在80%以上。(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等)

38.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检查,认真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国有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稳步提高工资水平。市属国有企业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按照“提低、扩中、限高”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薪酬水平,逐步建立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一线苦脏险累人群倾斜的工资分配机制,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39.深入企业宣传《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优化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政策,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咨询服务。充分运用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宣传解读,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强化创业经营支持,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

40.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分工和市场体系,建设大湾区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炉碧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光伏玻璃、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玻璃纤维等,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在碧波产业园合作共建承接陶瓷产业转移样板园区。推动黔东南高新区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凯麻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借助我市产业发展支撑和带动,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质升级,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到2024年,全市创建2个创业示范基地(省级1个,县级1个)。积极争取省级100元、50元补助资金,分别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

41.通过开展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加强自主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引导扶持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对上诉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42.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作用,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强化金融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大贴息力度、规范内部程序,提高贷款申请和发放效率等方式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作用,激发更多人员创业热情。围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新市民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融资需求。(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43.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实施“个转企”培育工程,鼓励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申报政策资金项目、使用土地、房屋权属等方面给予支持优惠。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宣传力度,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个转企”。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对“个转企”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扶持其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培育。(牵头市领导:林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4.深入实施“引金入凯”“险资入凯”行动,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凯里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对粤港澳大湾区结算业务,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优化调整业务结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信贷投放。组织市融资担保机构申请纳入省级对外公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442”风险分担业务,指导融资担保公司机构开展“442”业务合作、依法依约履行代偿责任,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

45.认真落实国家、省2022年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做好全市待遇调整工作。强化与财政部门沟通协作,按时足额调整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各项待遇,维护好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46.按照全州统一安排,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根据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和要求,落实资金保障,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调尽调、应发尽发,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47.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及时开展城市低保年度核查,全面开展困难对象排查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并根据省、州要求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按照15%—30%比例增发补助金。及时兑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临时补贴资金。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由685元/月调整为705元/月,2023年、2024年按照省、州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同时,根据省、州文件要求,适时启动城镇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牵头市领导:彭诗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48.根据省、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机制以及因工伤残生活护理费调整机制提高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加强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排查、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补贴范围,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年初财政预算,按时发放补贴,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按照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因工伤残生活护理费,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做调整。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残疾人,按照省、州年度规定比例和金额增发特殊困难对象补助金。(牵头市领导:彭诗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财政局等)

49.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末就业的中职毕业生组织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及时拨付资金,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淮,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科技局等)

50.按规定对市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生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科技局等)

5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1号)有关要求,2022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着力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二季度利用现有房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并启动装修工程;三季度完成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及采购家具、家电、电子锁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达到“拎包入住”;四季度完成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解决100户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牵头市领导:吴宜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居源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等)

(四)释放改革发展红利,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

52.积极探索城市“三变”改革,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公共资源运营情况排查,梳理公交站台广告、市政道路及广场广告牌、养老设施、托幼设施、便民市场、停车场等可运营城市公共资源项目清单,按照清单谋划项目,引导低收入群体参股经营有收益的市政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城市管网改造,提升城镇品质。2022年,谋划储备一批市政项目;2023年,开展试点项目建设;2024年,争取建设完成1个以上试点项目。(牵头市领导:吴宜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镇〔街〕等)

53.规范发展居民理财产品,深化金融知识普及,引导居民理性有效投资,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居民增收。(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各镇〔街〕)

54.对纳入国家棚改计划的逾期在建棚改项目开展排查,摸清逾期项目和过渡期内未妥善安置情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推进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拖欠的居民住房拆迁过渡安置费清欠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或开发商限期发放、补足相关费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居民住房拆迁过渡安置费清欠长效机制。(牵头市领导:吴宜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5.严格执行中央、省保民惠民政策。及时受理供水供电供气领域投诉举报,督促相关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肃查处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收取水电气费用,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在工程安装和维修维护过程中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不执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养老服务等水电气优惠政策等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密切关注粮油蛋奶、肉菜水果等与老百姓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重点检查商户是否明码标价、价签内容是否齐全、与平时相比是否涨价。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加强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市领导:林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郊供电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镇〔街〕等)

四、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

(一)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

56.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地位。强化招生宣传,确保每年完成州级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2022年完成招生3930人,其中188金宝慱手机 一职校完成2100人。(牵头市领导:蒋云生;牵头单位:市教育科技局)

57.实施高职“双高”工程。强化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通过中高职“3+3”贯通模式和中职升高职分类考试升学模式支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省级“双高”计划,助推其完成在校生规模1.3万人。开展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2022年完成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2760人次的培训任务,三年累计达8760人以上。(牵头市领导:蒋云生;牵头单位:市教育科技局)

58.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动技工教育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实行高中阶段教育(中职、技工)统一管理,规范技工学校招生行为,稳定技工学校招生规模,全市技工学校每年招生100人以上。全面推进技工学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推动实现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等)

59.强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师资力量,支持黔东南技师学院申报省级职业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及188金宝慱手机 技工学校创建省级技能大赛汽修集训基地。积极动员组织市内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参加州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形成职业学校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良好氛围。(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等)

(二)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培育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60.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实施技能提升行动,以培训实现就业为导向,重点开展短平快培训、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逐年提高,2022—2024年分别达到18%、21%、25%。(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等)

61.利用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开展培训。支持市内技工学校与佛山市优质职业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加强双方人才交流、资源共享、学生培养等方面合作。推动市内职业学校与大湾区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等)

62.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围绕“四新”“四化”开展中长期项目培训,重点开展电工、家政、焊工、互联网营销等实用工种培训。开展“名乡娘”命名活动,充分挖掘手工业专业人才。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持续打造“凯里电工”培训品牌。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推进科技特派员到村开展产业服务培训。全市技能人才培养450人次以上;“锦绣计划”三年培养150人;高素质农民三年培训300人。(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市财政局等)

(三)深化“政校企”合作,搭建产教融合平台

63.探索创建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支持市内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市内优质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牵头市领导:林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64.引进粤港澳大湾区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支持黔东南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188金宝慱手机 一职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就业帮扶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配合黔东南州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电工、家政、焊工、互联网营销等工种培训。(牵头市领导:龙青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居民增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镇(街)、各部门分别对本辖区、本行业居民增收行动实施工作负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市发展改革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居民增收行动工作专班,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模式。农民增收攻坚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城镇居民增收行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牵头,三个部门要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筹规划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住户调查工作保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三)加强督查问效。强化高质量发展对居民增收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市督查办要将居民增收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直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情况,加强对增收行动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居民增收行动宣传力度,建立居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居民增收,形成促进居民增收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等)


附件:1.188金宝慱手机 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工作领导小组

      2.188金宝慱手机 2022年度促进居民增收实施计划

      3.188金宝慱手机 2022年度促进居民增收实施计划表



附件1

188金宝慱手机 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黔府发〔2022〕6号),加快提升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决定成立188金宝慱手机 促进居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波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龙青松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龙安平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金友  州公安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蒋云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宜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彭诗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  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钱  阳  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姚文明  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杜科峰  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周益民  金宝搏188手机端app下载 主任

       潘元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安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联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仪超  南丰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抽调金宝搏188手机端app下载 )

       周汪洋  金宝搏188手机端app下载 副科级督查专员

       杨红敏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波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雄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  芳  市民宗局局长

       程  燕  市民政局局长

       王培辉  市财政局局长

       徐业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潘凤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成辉  市水务局局长

       汤  莉  市商务局局长

       潘文敏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钟全亮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志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肖  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文  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肖  凯  市林业局局长

       何  建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董  葵  市供销社主任

       吴昌军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禹荣彬  团市委书记

       李银燕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熊  武  市残联理事长

       吴如香  市妇联主席

       沈祖樑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专班,其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龙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波、杨红敏、吴安俊、姚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根据需要从市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方案》有关事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模式,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并定期汇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每季度次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上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事项,全面统筹推进居民增收相关工作。

二、工作专班及职责

(一)农民增收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龙安平同志兼任专班组长,杨红敏同志兼任副组长,专班成员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班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农民增收工作,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协调部门指导镇(街)不断强化培育居民增收支撑,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适时向上对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要求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城镇居民增收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龙青松同志兼任专班组长,吴安俊同志兼任副组长,专班成员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班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协调部门指导镇(街)不断强化培育城镇居民增收支撑,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适时向上对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要求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劳动力素质提升工作专班。专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科技局牵头负责,龙青松、蒋云生同志兼任专班组长,吴安俊、姚文明两位同志兼任副组长,专班成员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班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劳动力素质提升工作,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协调部门指导镇(街)不断提升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全市产教融合水平,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适时向上对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要求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部门和镇(街)要积极配合推进工作,加强纵横协作联动,建立全链条衔接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居民增收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附件2

188金宝慱手机 2022年度促进居民增收实施计划

为加快提升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根据《188金宝慱手机 促进居民增收总体方案》要求,制定2022年度促进居民增收实施计划。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21〕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等精神,坚持把居民增收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实现居民增收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夯实基础。2022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至2.5以内。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在领导小组统筹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要负责做好牵头抓总作用,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模式。农民增收攻坚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城镇居民增收行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科技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计划明确的目标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要素保障,推进居民增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调度管理,督促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牵头单位要加强调度分析,建立纵横贯通衔接的联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市督查办要将居民增收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直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加强对增收行动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强化居民增收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形成居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居民增收行动宣传力度,将行业工作与宣传工作融合开展,拓展居民增收工作渠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居民增收,营造良好浓郁的工作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促进居民增收的生动局面。

附件3:188金宝慱手机 2022年度促进居民增收实施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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