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8月10日
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的工作方案
为推动188金宝慱手机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发展措施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188金宝慱手机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总体思路,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行业、地区有关要求,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新型经济增长模式,不断延长产业链,做大做强循环经济,将初级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产品。
二、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188金宝慱手机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水平,依托炉碧经济开发区资源优势,在炉碧经济开发区选址打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将整合有限的资源,构造分散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拣、分类转运销售、加工利用、集中处理为一体的产业化格局,将粗放型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产业提升为集约型的循环经济产业,力争将报废机动车循环经济产业建设成为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一体化的大型产业基地,引领带动区域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产业发展,形成推动188金宝慱手机 地区产值、税收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的有力抓手。
三、组织领导
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关实施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特成立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胜林 炉碧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林 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贺前 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 璇 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仪超 南丰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抽调市政府办公室)
杨联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波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雄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汤 莉 市商务局局长
徐业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宗伟 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局长
肖方清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晓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启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龙进海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肖 凯 市林业局局长
杨成辉 市水务局局长
王 波 市税务局局长
杨 耀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 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婧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宋程程 炉碧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晓燕 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局局长
王辰城 炉碧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局长
黄晓福 炉碧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选革 炉碧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李 想 兴炉公司负责人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炉碧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周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辰城、汤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专班日常各项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明确建设主体。根据《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发展措施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3〕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参与等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及直接受益原则,拟由炉碧经济开发区负责,引导有关企业参与,结合炉碧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现状,组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选址,在满足用地、交通、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在炉碧经济开发区选择合适位置规划建设区域性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牵头单位:炉碧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要素统筹,部门通力合作。炉碧经济开发区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研究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将该产业园纳入重点建设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统筹调度,重点推进,同时要加大对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的投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将该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相关资金支持。商务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落实设计和建设,支持并指导产业园内有条件的企业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授权获得资质的专业化企业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用地保障,支持并指导好园区做好选址及涉及的用地指标调整及报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企业落实《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指导企业申报危废品经营资质许可,并将新建产业园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发展改革、商务、税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再生资源涉及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税收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机制。水务、林业等部门按照其职能职责做好相关林地许可及水保等手续办理工作。(牵头单位:炉碧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炉碧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炉碧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三)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市场引导。宣传部门及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特别是重点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扩大社会面知晓率,积极引导机动车所属单位和个人按正规程序报废机动车,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发展。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周边县(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入产业园发展,推动报废机动车产业实现资源利用规模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和运营管理规范化,形成示范和吸附效应,不断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炉碧经济开发区综合办、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四)整合行业资源,促进抱团发展。积极整合产业链各环节企业、行业组织与相关资源,开展信息共享、资源对接、行业自律、技术交流、研发攻关、数据统计和标准制定等工作,培育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链式融合发展,达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入园企业引进和使用先进工艺和设施设备加快构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钢铁再制造和铝材再加工、贸易等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铝、废钢、废铁、废塑料等废旧材料由产业园招引的企业进行处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开发区内再制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对产业园内产生的次生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有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各类分拣标准,探索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指导目录,引导回收拆解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节预处理能力,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构建完整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牵头单位:炉碧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打非治违。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税务、综合执法、炉碧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管的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个人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分公司或回收网点备案准入机制,不给非法回收行为可乘之机,维护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利益,防止报废机动车流入无资质非法回收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炉碧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炉碧经济开发区、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履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全力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二)加强行业监管。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炉碧安监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发挥监管作用,定期不定期对产业园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环保、安全生产、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检查督导,确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加大各自范围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为产业健康发展做好保障服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围绕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由牵头单位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炉碧经济开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园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