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机监总函〔2022〕2号),现结合188金宝慱手机 农机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重点防范无牌无证、非法载人等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牌证管理
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农业部关于印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制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8]2号)(简称“两部令、两规范")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驾驶证申请受理和考试、牌证发放等源头性业务工作,确保人、车、牌、证管理规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机号牌全面清理、追缴回收、集中销毁等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田间地头摸排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载人的,责令现场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扣押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对无牌无证驾驶作业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入户、考取驾驶证;批评指正后仍坚持无牌无证驾驶作业的,暂扣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待其相关手续完善后再行归还。
2.对纳入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和驾驶人实施“户籍化”管理,建立台账,登记机型、型号、所有人、初次登记日期、年度检验和驾驶人信息等基础数据和检验、注销、报废及到期等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变型拖拉机继续参照机动车最低9年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条件的,通知所有人交回号牌和行驶证,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公告之后及时抄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防止注销报废后仍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要持续加大对外省籍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加大对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针对农村地区广泛使用的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一是要落实实地安全检验要求;二是要严格监督农机维修网点,消除机具安全隐患;三是要定期摸底经销商销售记录,根据各地区微耕机保有量确定重点监管区域,并督促其销售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和指导。
(三)落实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意识
1.对转场至我市作业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是要及时摸清数量底数情况; 二是要核验其牌证真伪、年检审情况;三是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出入场、转场期间安全要求。
2、在年检审时严格要求粘贴尾灯反光标识;定期组织农机手进行安全联组学习,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
三、时间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做好宣传(3-4月)。各镇街农服中心利用微信、手机短信和农机安全联组学习会等各种形式开展“打非治违”宣传,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宣传氛围。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各镇街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严惩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3月31日前,各镇街农服中心要完成与农机手签订的农机安全责任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巡查,共商共治。赴田间地头或联合在关键道路卡口进行检查,加强对农机牌照、驾驶证、年检审情况的检查,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搞好工作结合。将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与“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