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州残联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黔东南财社〔2023〕63号)文件精神,我市获得上级下拨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共计18.32万元,救助标准为18320元/人,专项救助10名0-6岁孤独症儿童。按照《黔东南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及《188金宝慱手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经个人申请,村、镇(街道)初审,市残联审核,初步确认吴浩宇等10名残疾儿童作为188金宝慱手机2023年0-6岁残疾儿童康复第二批拟救助对象(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6日—6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反映,邮政信箱:188金宝慱手机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中心西楼217室,邮编:556000,电话0855-8066068。
附件:188金宝慱手机 0-6岁残疾儿童康复第二批拟救助对象名单.xls
188金宝慱手机 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