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绿色通道”减时间。针对农民工群体在受理案件、指派案件、办理案件等环节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同时,安排司法干部、专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轮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窗口值班,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服务专窗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6件,解答维权法律咨询1358余人/次。
二是“容缺审查”减材料。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援助事项,允许农民工进行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劳动合同等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做到容缺审查,提高了办理效率。今年以来,各项申请材料提交次数由2次降为1次,困难证明材料提交减少50%以上。
三是“一次办成”减跑腿。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及时审查、快速指派,确保“一次办成”。同时,针对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以及申请财产保全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尽量把跑腿次数压缩为1次,不断提高农民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下沉服务”减成本。构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系点-联络员”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拓宽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面,通过在全市20个镇(街道),5个易地搬迁点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208个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和零见面“坐网问诊”服务,让农民工不出门就能享受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和“坐网问诊”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