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助推衔接乡村振兴。完善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将国办系统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监测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向上级争取参保资助资金,分别对特困供养人员和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进行资助。截至目前,向上级争取资金1096.17万元,即时结报脱贫人口、三类监测户“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一单清”待遇补偿6352人次2732.35万元。
二是推进制度落实,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聚焦“打基础、建机制、抓扩面、推协同”的工作思路,围绕建立健全工作方案、组织架构、工作机制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分批有序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模拟付费和示范创建引领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全州DIP支付方式改革定点医疗机构示范创建申报并通过全州现场考核评估2家。
三是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两病”政策保障。落实“两病”医保待遇,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做实做细各项门诊慢特病待遇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体验。截至目前,开展慢特病(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年审及待遇办理1265人次,“两病”高血压享受待遇22412人次,糖尿病享受待遇11175人次。
四是持续精准发力,巩固提升全民参保质量。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推动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全民参保计划和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严格控制重复参保,大力提升全民参保质量。同时,持续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做好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医保征缴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参保45.47万人,特殊人群参保率实现100%,参保单位(企业)360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