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幼儿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生均培养成本、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幼儿园评定等级、经费来源等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黔东南州物价局、黔东南州财政局、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州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州价费发〔2014〕125号)自2014年9月18日印发实施到现在已有8年,为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188金宝慱手机 市学前教育发展,改善办园条件,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188金宝慱手机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工作。
二、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7号);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4.《贵州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0年版);
5.《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6.《贵州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三、重点内容
《通知》共包含八大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取暖费、伙食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调整了收费标准,严格做好公示制度,明码标价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