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新生儿访视率≥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0%。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
——传染病报告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100%。
各镇(街道)要继续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如有调整的任务指标,待国家、省级、州级方案文件下发后另行调整。
二、年度重点工作
(一)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市镇专科共建,深入推进医防融合。各单位要按照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188金宝慱手机 高血压、糖尿病市镇专科共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凯卫健通〔2022〕5)号文件要求,实施好高血压、糖尿病市镇专科共建,实现市镇高血压、糖尿病统一用药目录、统一治疗方案、统一康复和健康管理方案的目标;与健康凯里行动计划相结合,做好全民“两病”防治的健康宣讲,提高“两病”患者的管理率、治疗率,降低发病率、并发症发生率和致残率。
(二)持续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优化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各镇(街)要广泛开展镇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医务人员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规范发热患者就诊和处置流程;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日常预防接种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的宣传引导。
(三)围绕“一老一小”,提升服务质量。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为抓手,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根据体检结果做好个性化健康教育和指导,追踪随访好体检结果异常者,做实做细省政府民生实事,提高群众获得感;各业务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扎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眼部和视力检查,做好异常患儿后续的跟踪随访。
(四)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感受度。一是利用媒体扩大宣传面。市健康促进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用广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不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年度项目宣传内容见附件4),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建立“谁实施项目,谁负责宣传”的机制,将服务对象的知晓率纳入各实施单位、实施人的绩效评价,提高服务对象的知晓率和感受度。
三、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局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推广、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组织实施、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工作经费安排等。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平时督查纳入考核,提高考核质量,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合理确定和分配任务目标,明确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确保按照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
(二)市财政局
负责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配套市级经费,及时足额兑现各级经费,对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技术指导机构)
市疾控中心:
1.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等9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业务管理、培训、质量控制、技术指导、评估总结、信息报表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等工作。
2.负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3.负责收集本辖区高血压、糖尿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资料,对疾病流行状况趋势进行评估;将州、市医疗机构的高血压、糖尿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信息及时反馈到所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加强传染病的管理,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按照《规范》进行登记、报告和处理。
5.总结防治经验,对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做好各种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
6.负责定期收集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等9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相关信息及统计资料,审核汇总后报市卫生健康局。
市妇幼保健院:
1.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血糖制度,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到本院就诊的高血压、糖尿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详实就诊信息报送疾控中心。
2.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等2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培训、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评估总结、信息报表收集、汇总、审核、报送等工作。
3.负责对市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4.及时将州、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和本中心建卡或就诊的孕产妇、0~6岁儿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服务对象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负责定期收集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服务的相关信息及统计资料,核实、汇总后报市卫生健康局。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业务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绩效考核、评估总结、信息报表材料汇总、审核及报送等工作,每年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
市中医院:
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血糖制度,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到本院就诊的高血压、糖尿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详实就诊信息报送疾控中心。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质量控制、绩效考核、评估总结、信息报表材料汇总、审核及报送等工作,每年开展项目督导不少于4次。
市健康促进中心:
负责健康教育服务和居民健康素养促进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质量控制、绩效考核、评估总结、信息报表材料汇总、审核及报送等工作。开展以重点人群为基础的健康教育,特别对脱贫人口大病、慢病等患者制定健康教育指导和宣传。做好原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
市第一人民医院:
1.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血糖制度,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到本院就诊的高血压、糖尿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详实就诊信息报送疾控中心。
2.建立慢性病防治的联防联控机制,成立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专家团队,并对镇(街道)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对责任区域内控制不满意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临床干预和服药指导,做好责任区域基层临床医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需要转诊的患者预留家庭医生签约床位,打造签约服务绿色通道,逐步完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家庭医生签约对象的双向转诊机制。
3.负责将在本院进行婚前、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孕产妇信息及新生儿信息及时报送市妇幼保健院。
4.对就诊人群根据病情进行双向转诊及结果反馈。
5.负责高血压、糖尿病及并发症的诊疗服务能力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为基层提供适宜的防治技术。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诊疗技术培训和共同救治的相关工作。
6.督促高血压、糖尿病诊疗中心团队长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对所有在管患者的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方案进行效果评估,并根据效果进行调整。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理念、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以临床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和村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管理服务。要在辖区和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明确村医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能及经费落实情况。
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血糖制度,负责将本院新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纳入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关文件要求,负责安排与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量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提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培训、督导、考核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核实、统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根据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安排,收集辖区内居民的健康管理信息,并对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特殊计生家庭人口掌握健康动态并进行随访健康指导工作、健康知识宣传、体检通知等。
2.负责对本辖区内0~6岁儿童和孕产妇信息进行登记,并每月报送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0~6岁儿童和孕产妇分别建立专档,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并每月将工作情况月报表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登记、报告。
4.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0~6岁儿童及其他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进行预防接种服务。
5.负责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6.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卫生监督协管等巡查管理工作。